珠海市区电费收费标准
关于珠海市电费收费的具体执行标准,依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的《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相关规定,
目前珠海市电费采用阶梯式计费与分时电价相结合的模式。电价标准根据用电
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工商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及其他类别,不同用户群
体的计费方式存在显著差异。
对于居民生活用电,珠海执行三档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为每月
0
-
260
度,
电价为每度
0.64
元;第二档电量为
261
-
600
度,电价升至每度
0.69
元;第三档
电量为
601
度及以上,电价达到每度
0.94
元。夏季(
5
-
10
月)与非夏季(
11
月
至次年
4
月)的阶梯电量划分标准一致。户籍人口
5
人及以上的大家庭可申请
电量基数增加,每增加
1
人每月增加
100
度基础电量。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是
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择后每日划分为峰段(
10
-
12
时、
14
-
19
时)
、平段(
8
-
10
时、
12
-
14
时、
19
-
24
时)和谷段(
0
-
8
时)
,对应电价分别为每度
1.02
元、
0.64
元、
0.32
元。
工商业用电采用分时电价与两部制电价结合。电压等级
1
千伏以下的工商
业用户,峰时段电价为每度
1.1693
元,平时段
0.7335
元,谷时段
0.2978
元。对
需量容量超过
315
千伏安的大工业用户,需额外缴纳每月每千瓦
33
元的基本电
费。农业生产用电执行单一制电价,每度
0.62
元,不设阶梯及分时计价。学校、
社会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每度
0.68
元不分阶梯。
在电费计算方面,居民用户需注意跨档电量的拆分计算。例如某月用电量
300
度,其中
260
度按
0.64
元计费,剩余
40
度按
0.69
元计算。选择分时计价的
用户需安装智能电表,系统自动记录各时段用电量。工商业用户需特别关注功
率因数考核,功率因数低于
0.9
时将产生力调电费奖惩,最高奖惩幅度可达电
费总额的
2.5%
。
特殊政策方面,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享受
15
度免费用电
基数。光伏发电用户余电上网按燃煤基准价
0.453
元
/
度结算,自发自用部分享
受
0.42
元
/
度补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执行工商业电价,但可申请执行大工业电
价并免除基本电费。居民小区合表用户若改造为一户一表,政府补贴改造费用
的
50%
。
电费结算周期为自然月,用户可通过“南方电网”
APP
实时查询日用电量。
欠费用户将按日加收
0.05%
违约金,连续两个月欠费可能被中止供电。对电量
突增有异议的用户,可申请校表或核查线路,如确属计量问题可退补电费。阶
梯电价政策设计初衷在于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能源节约,数据显示实施阶梯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