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发生的直接材料和人工费用归属于不同的责任中心通常比较容易,而制造费用的归属则比较困难。为此,需要仔细研究各项消耗和责任中心的因果关系,采用不同的分配方法。一般是依次按下述五个步骤来处理:
(1)直接计入责任中心。将可以直接判别责任归属的费用项目,直接列入应负责的成本中心。例如,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领用等,在发生时可判别耗用的成本中心,不需要采用其他标准进行分配。
(2)按责任基础分配。对不能直接归属于个别责任中心的费用,优先采用责任基础分配。有些费用虽然不能直接归属于特定成本中心,但它们的数额受成本中心的控制,能找到合理依据来分配,如动力费、维修费等。如果成本中心能自己控制使用量,可以根据其用量来分配。分配时要使用固定的内部结算价格,防止供应部门的责任向使用部门转嫁。
(3)按受益基础分配。有些费用不是专门属于某个责任中心的,也不宜用责任基础分配,但与各中心的受益多少有关,可按受益基础分配,如按装机功率分配电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