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洗多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二)
杭州洗多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2日作出(2023)浙0106破申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洗多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9月20日作出(2023)浙0106破29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第一批职工债权公示后,有新的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中存在欠付工资情形,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杭州洗多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尚欠1名职工工资人民币27388.47元(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本次职工债权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自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公示期间,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届满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要求管理人予以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示期届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上述认定无异议。管理人联系人:吕律师,联系电话:18258828317。
特此公示。
杭州洗多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杭州洗多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二)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资(元)
合计(元)
1
顾益莉
女
330102********122X
27388.47
27388.47
合计
2738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