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派号

两千价位的华为手机 2024刑诉口诀汇总

2024年

刑诉独门口决

——用口诀记忆黄金考点

向高甲

1

独门口诀

独门口诀

3大4小2种人

【考点】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

1

1

(1)3大:公、检、法;

(2)4小:国安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

(3)2种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2

独门口诀

独门口诀

法、诉、辩、证、翻、鉴

【考点】其他诉讼参与人范围:

2-1

2-1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翻译、鉴定人。

【法条索引】(《刑诉法》第108条)

3

独门口诀

独门口诀

法代,权限似本人,地位很独立诉代,权限看授权,地位只代言

【考点】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2

2-2

1.法定代理人:除了个别权利(陈述权)外,可以行使本人的权利,无需被代理人本人同意。

2.诉讼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经本人同意,可以行使相应的权利,仅是被代理人的代言人。

4

独门口诀

独门口诀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考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条索引】(《刑诉法》第16条)

3

3

5

独门口诀3

独门口诀

3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遇到这些情形的处理:

(1)立案阶段:不立案决定。

(2)侦查阶段:撤销案件决定。

(3)审查起诉:不起诉决定。

(4)审判阶段:(显著轻或死者无罪)判决宣告无罪/(其他情形)裁定终止审理。

【法条索引】(《刑诉法》第16条)

6

独门口诀

独门口诀

认罪认罚无禁区

【考点】认罪认罚的适用范围:

4

4

(1)贯穿刑诉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

(2)认罪认罚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

【法条索引】(《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5条)

7

独门口诀5

独门口诀

5

愿常理、告明诚;

违意愿、可重来

【考点】人民检察院对认罪认罚案件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

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是否自愿;是否正常;是否理解;是否告知;是否写明;是否真诚。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检察院可以重新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法条索引】(《认罪认罚指导意见》第28条)

8

独门口诀6

独门口诀

6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

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法条索引】(《刑诉法》第174条)

9

独门口诀7-1

独门口诀

7-1

无罪无责违意愿,否认不一或其他,罪刑建议不采纳

【考点】认罪认罚案件中法院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不采纳的情形: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法条索引】(《刑诉法》第201条第1款)

10

独门口诀7-2

独门口诀

7-2

量刑建议显不当,应当建议其调整,仍然不当依法判

【考点】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条索引】(《刑诉法》第201条、《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41条)

11

独门口诀8

独门口诀

8

如实供、大利功、高检核

【考点】认罪认罚案件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sinopec@g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