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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岗位能力标准 人工智能从业人员年龄限制

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岗位能力标准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2020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工信厅科函[2020]263号),《人工智能从业人员能力要求》(项目号:2020-1794T-SJ)行业标准正式获批立项(见附件1)。

《人工智能从业人员能力要求》是第一项面向人工智能从业人员的行业标准,通过建立统一的人工智能从业人员能力衡量通用准则,有助于从事人工智能企业内部实施人员培训与能力培养;可以用于对人员的能力进行评定,确保相关人员满足需求,促进人工智能从业人员能力的整体提升,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人员供给提供保障。

为了能更好地推进《人工智能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行业标准编制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质量,现公开征集《人工智能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行业标准参编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应具有较深的人工智能专业领域或人才培养领域实践经验及工作基础,并能够配合秘书处和牵头单位提供标准制定所需的技术和人员支持。

2.申请单位应指定固定的专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名),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认真履行编写组成员职责,能够确保参与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各项会议,按时完成标准编写组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请于2020年12月4日前将《参编回执》(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联系人邮箱,《参编回执》纸质版可随后邮寄。

三、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曹麟丰 电话18901174029邮箱huangke@cesi.cn;

黄  可 电话13641294125邮箱huangke@cesi.cn;

四、参编回执纸质版(需盖章)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曹麟丰 电话18901174029

五、其他事项

近期将组织召开“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行业标准启动会”,请参编单位派员参加,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标准起草组秘书处2020年11月28日  

附  件1:《2020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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